本篇文章1220字,读完约3分钟
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报价000541,咨询)(000541,深圳)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佛山照明的上诉,维持原判。佛山照明补偿首批955名投资者6041.08万元。

至于本案判决对公司的影响,佛山照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只是想做好自己的工作,确保公司的平稳过渡。原告律师之一李健对《国家商报》表示,二审维持原判意味着股东权益保护的大局已经确定。

第一批投资者获得了补偿
数据显示,佛山照明在2010年和2011年有很多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中有多达15家公司是由当时的董事长钟新才等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公司,但佛山照明在年报中没有披露。

201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此进行了调查。2013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对佛山照明做出处罚决定;随后,各地1000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开始向佛山照明索赔。

去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佛山照明赔偿900多名投资者近6000万元的损失。
针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的一审判决,佛山照明拒绝受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并在2014年度报告中提供了6144万元的诉讼赔偿估算。
今年4月9日,佛山照明二审在广东高院开庭。昨日,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了第一批955项投资者诉求的上诉,维持原判。佛山照明补偿首批955名投资者6041.08万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包括上述获得赔偿的955名股东在内,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原告总数达到2749人,诉讼总金额为3.85亿元。在第一批股东之后,第二批和第三批案件相继被立案。

“根据索赔人数、索赔金额和社会影响,佛山照明案是中国第三大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浙江玉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告诉《国家商报》。
预计股东将获得总计1.8亿英镑的赔偿
据了解,佛山照明近年来开始寻求业务转型升级。去年,佛山照明实现营业收入30.41亿元,同比增长21.58%。其中,新产品销售收入由2013年的2.7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9.26亿元,增幅为234%。

佛山照明总经理刘兴明告诉《国家商报》记者:“我们不会太在意案件判决的影响。如果我们从事工业,我们应该把工作做好。该公司仍处于过渡期。目前,转型仍比较顺利,led业务发展迅速。我们还在积极调整产品市场,以确保未来的转型更加顺利。”。

李健告诉记者,初步估计平均赔偿比例是索赔额的47%,而另一部分损失法院发现,原告的一些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造成的。“根据第一批生效的判决主张,预计2749名股东主张的3.85亿元将获得约1.8亿元的赔偿,创下十多年来股东诉讼权利保护的现金赔偿纪录,这是中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李健说。

李健还表示,6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最后一批佛山照明案件进行一审。由于佛山照明此前已累计第一批判决案件的损失,且佛山照明经营状况良好,本案将顺利执行。
标题: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维持原判 首批股民获赔6000万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55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