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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8日联合公布了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口税收政策,这些政策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以来一直在实施。

记者梳理了三个新增自贸区的进口税收政策,发现除了三个自贸区都提出上海自贸区已经试点的进口税收政策原则上可以在新自贸区试点外,三个地方都被赋予了试点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三部门已明确表示,将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行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即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通过“二线”向内地销售的货物,将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货物将根据企业的申请,按其相应的进口物资或实际检验状况征税。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同时,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保税展览交易平台。此外,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保持不变。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三个自由贸易区也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例如,广东自由贸易区明确规定,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珠海横琴税收优惠政策不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其他地区;福建自由贸易区明确表示,平潭综合试验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其他地区。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此外,三部门明确表示,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福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模式。

标题: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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