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9字,读完约1分钟

香港联交所昨日宣布,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监管委员会于2015年4月27日决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旗下的所有证券、股票期权、期货及股票市场指数期权及场外衍生品结算所均被认定为《欧洲市场基础设施规例》(emir)第三卷第四章所界定的第三方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

港交所获ESMA认可为第三方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

位于欧盟之外的中央交易对手清算机构在获得esma批准后,可以向欧洲金融机构(如银行)提供结算服务。香港交易所全球结算(亚洲)业务主管戴志坚指出:“这是香港的一大成就和肯定,证明香港监管金融市场中介人的法律标准与欧洲一致。欧洲银行是香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我们的认同将确保欧洲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继续积极参与香港的金融市场。”

港交所获ESMA认可为第三方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

戴志坚说:“我们申请了esma认证,以配合HKEx的互联战略。我们致力巩固香港联合交易所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透过我们的市场,把内地产品与海外投资者联系起来,以及把内地投资者与海外投资产品联系起来。”

港交所获ESMA认可为第三方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

香港证券结算有限公司负责证券结算;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负责结算衍生产品(不包括股票期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票期权结算所负责股票期权的结算;香港场外交易结算有限公司负责场外衍生品结算。四家结算公司均为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附属公司。

标题:港交所获ESMA认可为第三方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5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