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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已获得天目药业(报价600671,咨询)近25%的股份,但他未能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中提名一名董事。宋晓明不愿意,昨天委托律师事务所给天目药业发了一封律师函,称董事会否决其董事提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提议推迟股东大会。针对宋晓明的反击,上市公司董事会以盛气凌人的态度直接予以拒绝,并回复称深圳长城汇力没有资格要求股东大会延期,没有正当理由要求股东大会延期。

天目药业董事会换届之争再过招

天目药业的这一轮董事会席位竞争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今年4月22日,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天目药业24.63%股份的宋晓明提出重新选举董事会,并提名5名董事候选人,但遭到天目药业现任董事会的否决。几天后,宋晓明再次提议,董事会同意改变任期,并要求股东在5月19日前推荐候选人。5月20日,公司宣布了董事会决议。宋晓明提名的五名董事均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董事全部来自杨宗昌,杨宗昌实际控制了公司16.76%的股权,这在市场上引起了广泛争议(见5月20日沪市关于宋晓明重新控制天目药业的报道再次被封杀)。

天目药业董事会换届之争再过招

今天,天目药业宣布,已于5月25日收到股东财通基金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天目药业董事会以候选人不符合《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8条规定的董事资格,且无法律依据为由,拒绝了宋晓明所有的财通汇利一号董事候选人,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指出,天目药业董事会未能履行公平、平等的信息披露和勤勉义务,严重损害了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将财通汇利一号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目药业董事会换届之争再过招

回顾《法律意见书》,律师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财通汇力一号提供的董事候选人建议充分披露了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信息,与董事会公布的其他董事候选人内容完全一致。完全符合正式审查的要求和内容;第二,天目药业董事会认为财通汇力一号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符合任职条件,应予以证据证明;第三,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未能随时以任何方式向包括财通汇力一号在内的全体股东公布和告知提交董事候选人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以及提出这些要求的法律依据。

天目药业董事会换届之争再过招

与法律意见书一同送达公司的还有深圳长城汇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和关于请求推迟天目药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内容如下:财通基金-长城汇力第一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公司股东,自愿授权深圳长城汇力从即日起行使被授权方对天目药业享有的全部股东权利。根据天目药业5月23日发布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要求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6月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在深圳长城汇力提供董事候选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召开。

天目药业董事会换届之争再过招

天目药业董事会直接驳回了宋晓明的法律意见书和延期请求。原因是深圳长城汇力没有资格要求股东大会延期。即使财通基金的授权有效,深圳长城汇力也没有正当理由要求股东大会延期。对此,深圳长城汇力(或财通基金)因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格考试,责任由深圳长城汇力承担,相应后果由深圳长城汇力(或财通基金)承担。同时,董事的换届选举事关全体股东的利益。所有股东投票选举候选人产生新的董事。财通基金的股东利益不能凌驾于所有股东的利益之上。例如,因深圳长城汇理(财通基金)而推迟股东大会对其他股东不公平,推迟大选不利于保护小股东利益。

天目药业董事会换届之争再过招

天目药业两大股东之间的“打官司”也引起了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关注。一些市场参与者直言不讳地表示,他们已经打破了资本市场的道德底线,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尽管他们涉嫌恶意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但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打官司”也引起了监管当局的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向天目药业发出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公平、平等、合规地对待全体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各方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干涉或者阻碍其他股东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从双方披露的最新公告来看,交易所的劝说显然没有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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