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4字,读完约3分钟

吴吉明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市直机关领导干部谈话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办法》强调,领导干部谈话记录和《诫勉谈话登记表》等材料应由部党委、人事部门保存归档,并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反腐要内外兼修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无数的老虎和苍蝇被绳之以法。一方面,我们应该赞扬在反腐败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也必须思考反腐倡廉的各种途径,而《办法》的颁布无疑是一次积极的探索。

反腐要内外兼修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首先,《办法》将有助于防止反腐败。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每个腐败者的堕落历史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今天的巨大腐败往往来自昨天的小贿赂,然后越来越深,最后导致一千英里的堤坝坍塌成蚁群。《办法》以预防微时为立足点,贯彻早抓、小抓的指导原则。一旦发现直属机关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或司级干部有问题的迹象,或者领导干部反映了存在的问题,虽然还不足以构成纪律处分,但将及时予以提醒或训诫,努力把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挽救潜在腐败分子。虽然受访者此时并未违法,但如果这些不良迹象没有及时被克服,他们最终将成为真正的腐败分子。到那时,他们将被一个接一个地监禁,这是一个个人的悲剧,但这难道不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吗?如果在出现问题的迹象时及时提醒和警告他们,这不仅可以挽救社会个别成员的堕落,还可以避免国家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

反腐要内外兼修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的最大根源在于不受约束的权力。俗话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虽然《办法》极大地推进了预防腐败的时间点,部分完善了官员的考核选拔制度,加强了对官员行为的约束,但这并不意味着预防腐败取得了绝对的成功。虽然《办法》不仅明确规定了谈话的主题、内容、形式和实施单位,还要求受访者如实回答问题和报告自己的想法,并对相关建议和要求做出明确说明。然而,不难发现这些措施有两个缺点。首先,它们不涉及权力的具体运作和运行过程;《办法》只是权力行使前的监督,而不是权力行使的过程监督。因此,在黑箱操作权力等非法情况下,腐败仍将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二是这些措施在性质上没有超出内部监督的范围;面试开始由党组织或纪委组织实施,填写完毕的《廉政谈话登记表》最终由纪委归档。显而易见,整个监督过程缺乏外部力量的干预,仅仅是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很难对权力构成有效的外部制约,其实际效果最终会受到限制。

反腐要内外兼修

毕竟,权力运行的载体是特定的个人,人性的缺陷使权力感染了一种自然的腐败倾向。预防和控制腐败需要我们教育和监督权力的拥有者,但它永远不能取代外部权力制衡的制度设计。退一万步说,即使我们提拔的干部都是德才兼备的官员,也不能保证权力具体运行时不会发生腐败。

标题:反腐要内外兼修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8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