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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康舒报道:中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通知》,确认从3月18日起,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将根据借款人的存款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存款等因素确定。

通知明确规定,借款人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在贷款受理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不足5万元的调整为5万元。

如果经批准的贷款金额平均为账户余额的10倍,且员工个人账户的原始余额为10,000元,则新政下的可贷金额将从200,000元增加到500,000元。这意味着一些员工的贷款金额可以大大增加。据业内人士称,这项政策对工作时间较短、支付基数较低的买家有利。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期限。《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应当自受理单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原因补充材料的时间除外)。
标题:国管公积金账户余额起计点调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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