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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移动前副总经理郑川昨日否认收受贿赂

昨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川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根据指控,郑川帮助高中同学林光山承接该项目,并通过其侄子姜慕华收受了林光山450万元的贿赂。

广东移动原副总帮同学承接工程 让外甥收450万

郑传建对指控不认罪。他邀请了“中国第一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出庭为他辩护。应被告的请求,法院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当姜慕华出庭作证时,他推翻了之前对郑川有罪的证词,称他的证词是在胁迫下做出的。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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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广州日报记者林

琐事:

法官来看律师的审判

昨天,可容纳100人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庭礼堂几乎坐满了人。除了郑川的家人,还有检察院邀请的法官。原来,这次审判被列入优秀检察官的选拔范围。在画廊里,有许多法院法官和实习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记者,他是来找律师田文昌的,他想亲眼看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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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中,除了紧张和愤怒,有时也很有趣。例如,当公诉人提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一项规定时,有两个人要求律师收集证据。田文昌笑着回答:“我知道这个规定是我制定的。”走廊里爆发出一阵笑声,甚至检察官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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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喊

被告希望法院会宣判无罪

昨天的审判从上午10: 00到下午5: 00举行。在审判的最后阶段,郑川做了长达七八分钟的最后陈述。他说他从不允许下属在家拜年,也不帮林光山,更不可能接受林光山的贿赂。“我的家庭教育是在中国传统的农村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我的学校教育是在读书改变命运的时代完成的,我的社会教育是在改革开放、和平稳定的时代完成的。这些决定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我最大的精神财富。这也决定了我从不看重物质财富,对精神财富有着无尽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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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川一一列举了他获得的荣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委代表、市委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他说前年,他的儿子参加了高考。事故发生后,他的儿子经常躲在角落里哭,他在高考中表现不好。他的妹夫做了手术后,一年后因为整天担心而去世。在被无辜拘留后,他非常生气,他的血压总是很高,以至于他一到拘留中心就被送进武警医院住了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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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川说他已经失去自由16个月了。“纵观整个案件的过程,很明显有人想用卑鄙的手段毁掉我的个人事业。不过,在今天的法治下,我希望法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这宗案件作出公平和无辜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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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受贿要追究刑事责任

49岁的郑川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庭审显示,郑川因涉嫌受贿于2013年9月28日被广州市公安局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广东省检察院逮捕。

昨日,广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川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其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总经理的职务,在其共同被告人林光山(单独处理)承担公司基站、服务大厅装修、飞机楼装修等工程项目的配套土建工程时,为林光山提供协助。2012年12月初、12月底、2013年1月底,被告人郑川通过其侄子姜慕华,从林光山处分别获得现金1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共计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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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郑川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

侄子在法庭上推翻了以前所有的证词

郑川的辩护律师说,他已经申请在审判前排除非法证据。法院批准了申请。证人郑川的侄子姜慕华出庭作证。他推翻了他以前在法庭上的所有证词。他声称,2013年7月,他被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进行调查,并被拘留了100多天。在此期间,他被迫提供了对他叔叔有罪的虚假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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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辩护律师称,关键证人姜慕华的证词与林光山的证词相矛盾,控方的取证程序不合法,不应作为判决本案的依据,要求法院宣告郑川无罪。

检察官反驳说,检方的证据收集程序是合法的。姜慕华在法庭上推翻了他的证词,因为他和被告是利害关系人,他在法庭上的证词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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