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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措施到位,老板不敢发工资、不能发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不再成为每年的老话题

“花儿年年相似”,这是描述每年年底农民工工资的最恰当的词语。农民工拿工资不仅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一个痛苦的社会现实。

每年的这个时候,我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发生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可惜,虽然有关部门已加强打击恶意欠薪,部分无良商人亦被判刑,但由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或悲剧故事仍在各地上演。

按工付酬天经地义 何时不再为农民工欠薪而呼吁

记者查看后发现,自2002年以来,中国开展了一场针对拖欠工资的整治运动,国务院已经通知要杜绝拖欠工资和乱收费现象。几乎每年的这个时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都要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出台文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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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纳入刑法处罚范围。该法颁布后,学者和法律从业人员对拖欠工资的“数额巨大”和支付工资的复杂程序提出了质疑。为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审判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数额较大”,但工资征收程序仍过于复杂。工薪族必须首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如果情况属实,劳动监察部门将签发支付令;劳动监察部门接到缴费指令后,未缴费人仍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应当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向公安机关报告。

按工付酬天经地义 何时不再为农民工欠薪而呼吁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后,一些地区法院的案件仍然很少。有些是由于无薪员工提供的证据不足,有些是企业负责人经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后支付的。因此,无论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还是出台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刑事手段打击拖欠工资的良好意愿都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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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高的司法成本和过长的诉讼周期迫使大多数工薪阶层放弃依法维权,选择极端的方式。我们的法律应该简化诉讼程序,给工人更多的权利。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外,当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老板逃跑时,工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样工人可以更直接、更顺利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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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律不是一切。法律通常只是事后补救。从这个角度来看,事先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来防止拖欠工资可能比事后追究拖欠工资的刑事责任更为有效。去年,山东省济宁市颁布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条例》。建筑业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限制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资格证书。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这样,不仅企业主在想偿还工资时会权衡得失,工人在选择工作时也会多加考虑。

按工付酬天经地义 何时不再为农民工欠薪而呼吁

只有当法律、法规和相关措施到位,老板无法支付工资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不再成为每年的老话题。

事实上,按劳付酬是很自然的事情,没有必要用严格的法律或媒体来大声叫嚷。然而,由于严酷的现实,记者不得不再次问: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停止呼吁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民工辛苦工作了一年,但最终一无所有。他们的生活如何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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