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15字,读完约3分钟
日前,山东省出台新规定,要求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回避职务和公务,违反回避规定者将受到组织或纪律处分。这一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关于反腐败和监管国有企业的讨论。

裙带关系,问候和伪造...从招聘到商业活动,各种潜规则腐蚀着国有企业的身体;“父子士兵”、“夫妻商店”和“兄弟团伙”...一些亲属利用国有企业的首脑来牟取利益,这是有害于公共和私人利益的,并具有不良的社会影响。例如,在齐鲁银行的案例中,资本经纪人、企业高管、银行关键职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亲属形成了一个利益转移链,并意外地一次打倒了9名官员。在这方面,山东引入相关回避制度,将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有效约束,疏通各种利益转移渠道,可谓实实在在的举措。

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就有70多名国有企业高管被解雇,其中许多人来自中央企业;去年3月,至少有15名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高管接受了调查,平均每两天接受一次调查,媒体称之为“国有企业反腐败月”。中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此前宣布对部分中央企业进行检查时指出,企业领导及其亲属、子女非法经营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时有发生。中央政府还明确表示,到2015年,将完成对中央重点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的检查和全面覆盖,重点解决“依山吃山”和利益转移等问题。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脱岗做出了制度安排。但是为什么一些企业仍然频繁地“近亲繁殖”,而非法利益却暗流涌动?显然,关键在于实施。正如专家所说,仅靠一份公文是难以根除国有企业腐败的,必须用更严格的制度来管理人、管理权力和管理事务,并长期努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因此,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廉洁经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必要进一步减少一些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制度,采取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方法,让各种机制生根发芽。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并明确提出“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可以说责任人“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条件”,这是此类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共同特征。

因此,无论是山西省建立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新疆规定国有企业所有岗位都要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回避亲属制度,还是最近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管理的意见》, 而这次山东出台的关于回避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规定,则是他们自上而下不断探索,积极行动,不断加强监督,夯实反腐墙。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有企业肩负着稳定增长、调整结构的重任,在改革创新中面临的挑战不容低估。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的一个负责人必须廉洁奉公,努力工作,确保国有企业的长远基础。

"抵制诱惑,这样你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去做高尚的事情."我们期待国有企业高管以生命中的道德勇气和智慧,抵御来自身边的诱惑,希望制度牢笼越来越紧凑、越来越僵化,通过构建不敢腐、不能腐、想腐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净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生态。
标题:统计称去年有70多名国企高管落马 不少来自央企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46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