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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21时28分左右,一艘载有458名乘客的“东方之星”客轮在长江中游的湖北省监利水域遭遇龙卷风袭击,导致整船沉没。
事发后,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三级应急程序,成立应急工作组,研究部署保险业应急工作。中国保监会要求相关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迅速响应,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东方之星”旅游客船倾覆沉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

湖北、重庆、江苏等相关保监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中湖北保监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重庆保监局负责调查事故船舶和船员的保险范围,江苏保监局负责调查旅客的保险范围。其他相关保监局配合上述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保监会指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和善后工作。所有保险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为保险业的应急反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中国保监会表示,各保险公司应按照相关保监局的统一安排,认真调查旅行社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及相关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以及乘客和其他随船人员的保险范围。各保险公司在检查乘客及相关人员的保险范围时,应认真做好安慰乘客及相关人员家属的工作,在服务中体现保险业的人文关怀精神。

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并坚持特殊事务。建立专门的理赔绿色通道,给予相关分支机构特别授权,简化理赔流程和程序,缩短理赔处理时间。要迅速调动和分配足够的资金,做好提前补偿工作。各保险公司应信守合同,信守承诺,并应在合同责任范围内支付赔偿和通融;理赔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应根据保险消费者受益的原则来把握。

根据要求,相关保监局将每天两次向保监会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各保险公司应于每天15:00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保险调查和理赔服务情况。

截至发稿时,初步调查确认,目前有19名乘客涉及华夏保险的海难事故;平安人寿已发现4名客户脱险,包括2名常州客户、1名无锡客户和1名机组人员。该船已在PICC P&C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投保了船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上海、江苏分公司也确认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标题:保监会:做好“东方之星” 翻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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