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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第一批强制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在过去四年中稳步上升
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报告的规范性明显低于主板上市公司。非标准报告的比例分别为21.95%和39.38%,分别是主板上市公司的3.42倍和6.14倍
《白皮书》建议监管机构尽快统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标准,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缺陷整改和信息披露
近年来,随着监管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监管机构的不断推广,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认识越来越理性和客观,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也越来越严格。然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仍存在格式不规范、披露不完整、中小板公司和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缺乏规范性等问题。

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发布的《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详见a6)显示了上述结论。针对2014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白皮书提出了七项政策建议,包括逐步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法律制度建设,在修订《证券法》时增加相关内部控制条款。

这是迪博公司连续第八年受监管机构委托发布白皮书。
内部控制仍存在七大问题
自2011年1月1日第一轮实施以来,内部控制实施范围已于2014年扩大至主板所有上市公司。白皮书显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在过去四年稳步提高。

2011年至2014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比例同比平均增长7.71%;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标准的披露比例不断提高,特别是2013年,披露比例同比增长130.77%;主要内部控制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披露比例从2011年的0.16%和0.76%分别上升至2014年的1.62%和1.86%。同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比例年均增长24.76%,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意见的比例近四年呈上升趋势。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随着监管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监管机构的不断推进,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变得更加理性和客观。随着监管的不断加强和监管要求的日益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越来越严格。

根据白皮书,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仍存在七个明显问题,包括: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格式不规范,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不完整、可用性差,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工作不够严谨,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性的认可标准存在认识差异。上市公司在资产管理和资本活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集中,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的执业质量有待提高。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主板上市公司相比,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比例略高,但其披露报告的规范性明显低于主板上市公司。非标准报告的披露比例分别为21.95%和39.38%,分别是主板上市公司的3.42倍和6.14倍。

七项政策建议
针对2014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白皮书提出了七项政策建议:
一是统一内部控制监管标准,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的规范性。建议监管机构尽快统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标准,明确不同标准之间的层级关系,及时废止旧的不适用的监管规则。

二是完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监管。建议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客观、全面地披露内部控制评价信息,全面、真实地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缺陷整改和信息披露。

第三,加强对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和资本活动信息披露的监管,防范资产和资本风险。建议监管部门特别重视对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和资本活动的信息披露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提高资产管理和资本管理的控制度。

第四,逐步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提高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第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执业的监管,提高执业质量。建议监管部门要求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对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各种失职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建议监管机构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探索建立内部控制可交易指数,提高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引导投资者回归理性价值投资,推动上市公司积极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加强内部控制法律制度建设,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建议监管机构在修订《证券法》时增加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的主要职责,从法律层面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
标题:建议:《证券法》修订加入内控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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