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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日获悉,海关总署已经制定了五项支持措施,为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在监管体系方面,海关将复制和推广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经验,并在新设立的自由贸易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工作订单核销和单耗核销试点。实行“一地注册、国家申报”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和所有通关场所的全面税收担保体系。

海关总署多举措力挺粤津闽自贸区

扩大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对FTZ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和内销的货物实行选择性关税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集中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促进该区域企业更好地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国内销售。支持FTZ其他形式的特殊海关监管区转型为综合保税区。

海关总署多举措力挺粤津闽自贸区

为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海关将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支持FTZ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境内外高新技术及高附加值产品维护、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保税展览交易等保税服务。

海关总署多举措力挺粤津闽自贸区

根据新建自贸区不同的战略定位,海关提出支持广东自贸区发挥区域产业优势,推进粤港澳海关合作,创新粤港澳快速通关模式;支持天津保税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完善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体系;支持闽台自贸区经贸合作,推进对台贸易便利化。

海关总署多举措力挺粤津闽自贸区

此外,为营造法治的营商环境,海关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走私,维护FTZ的健康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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