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37字,读完约9分钟
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的通知》(建办发[2015]20号)。为了更好地贯彻文件精神,方便企业办事,现转发给你们。请仔细研究并遵循它。同时,根据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质量管理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甲级资质的申报和审核
(a)在线申报。申请晋升甲级资质的企业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bjjs.gov)网上服务大厅,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书面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三年期乙级资质证书和乙级资质证书或批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副本;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7.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告日前三个月内);
8.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
9.拥有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办公室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专职从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申报甲级资质之日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发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款书》复印件);

12 .企业近3年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业务收入汇总;
13.企业近3年缴纳的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银行电子缴税证明)复印件;
企业近3年的营业收入发票及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14份;
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15份。
(3)初步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初审时,北京(房地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到工商局核实企业造价工程师的投资比例,并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提升现场核查表》;企业社会保障缴费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资格申报系统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系统的自动比对结果为准。

二、延续甲级资质申报和审核
(a)在线申报。申请延续甲级资质的企业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bjjs.gov)网上服务大厅,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书面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续展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在申报日前3个月内由工商部门出具,并注明全体股东的姓名及出资额);
7.拥有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企业专职从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申报甲级资质之日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经社保中心审核盖章,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款书》;

9.报告日前连续36个月项目成本咨询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咨询收入的截止时间不能超过自报告日起的6个月)。
(3)考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查时,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企业社会保障缴费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资格申报系统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系统的自动比对结果为准。

三、企业资质变更申报及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和注册地点的变更,应当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当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栏中注明具体变更情况,并及时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更新企业变更信息。

(1)更名所需材料:
1.《北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
(二)变更组织形式所需的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告日前三个月内);
6.企业专职从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社保中心批准的《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本年缴纳社保的缴费发票);

7.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复印件;
8.企业股份中含有国有资产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材料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资本所需材料:
1.《北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复印件(报告日前三个月内);
6.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股东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变更注册地所需材料:
1.《北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
4.固定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需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的企业还需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业务,并打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受理信息采集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我特此通知你。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办[2014]142号)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就进一步完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企业晋升甲级资格考试
(一)企业申请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时,应确保网上申请材料清晰完整;书面申请材料不再提供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工人的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批准文件、劳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的复印件,我部将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其他书面申请材料保持不变。

(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初审时,应当对所有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特别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企业造价工程师的投资比例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填写核查表,并由核查人员签字(核查表可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下载)。初审合格企业的申请材料应随核销单一并提交我部,初审不合格企业的相关材料不予提交。

(三)我部随时收到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并增加评审频次。
二、企业资质延续审核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委托给企业注册地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审核工作,并在向我部提交审核意见的同时提交网上申请材料。我部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颁发资质证书。

(三)相关专业部门管理的企业资质延期仍由我部组织实施。
三、企业资质变更审计
(一)由我部负责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变更的审核,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栏中注明具体变更情况,并及时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更新企业变更信息。需要换发证书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我部办理,或者企业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到我部办理。

相关专业部门管理的企业资质变更仍由我部组织实施。
(二)因企业分立或合并需要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的,仍应提交我部办理变更手续,并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初审合格后,发给证书。

第四,实行电子审批
我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实现了资质的电子申报和审批。使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的专业部门和地区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数据对接,及时交换企业信息,实现数据共享,为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各专业部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资格考试的规章制度,明确考试工作要求,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试工作质量。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我部将随机选择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对核查后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理,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公布信用信息,形成社会监管机制。我部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晋升初审及造价咨询企业日常监管情况告知各专业部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标题: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89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