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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昨天正式宣布。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16日表示,规划突出了流域管理、水土协调、系统治理、联合治污、突出执法监督等“全链”治水特色。

“水十条”凸显“全链条”治水特点

“水十条”特别是第三条“注重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明确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把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和科学保护水资源作为重要内容。”陈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水十条”凸显“全链条”治水特点

陈明表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以下突出特点:

反映了流域管理的要求。要求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对河流、湖泊、海洋进行科学治理,体现水的流域特征。要充分发挥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监管机构和水资源保护机构的作用,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流域、跨海域的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

“水十条”凸显“全链条”治水特点

加强土地和水的全面管理。《水十条》强调污染源管理的综合治理,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保护和养护。建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加强江河、湖泊和水库的水量调度管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水十条”凸显“全链条”治水特点

建立系统治理模式。突出系统性和综合性措施,建立了从源头到末端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体系。它体现了各方面的要求,发挥了各种措施的作用。

形成共同治理污染的局面。重点是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

突出执法监督的作用。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提出了一系列新措施,如对水质不达标地区进行挂牌监管,每年公布10个最差和最佳城市名单以及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邀请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重大环境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的全过程,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和志愿者开展工作。

“水十条”凸显“全链条”治水特点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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